內政部修預售屋應記載事項 揭露雨遮登記適用新舊制

發佈時間: 2018-01-18 14:33:26
LINE-SHARE FB-SHARE
經濟日報 為落實預售屋屋簷、雨遮不登記不計價,內政部同步研議配套措施,著手修正預售屋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,預計今年上半年可出爐,屆時業者應明確告知消費者是否適用登記新制,落實資訊透明。 若以建物測繪登記新制上路時間、2018年1月1日為分界,意即在這之前已申請建照的預售案,屋簷、雨遮可登記,但不計價,而今年起申請建造執照的預售案,則不可登記、也不能計價。 但因消費者多半沒辦法看到建造執照,無從確認建案適用新制還是舊制、坪數有無被虛坪灌水;因此內政部地政司副司長王成機表示,正著手研修預售屋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,且修正重點就是突顯屋簷、雨遮部份適用新制或舊制。 王成機說明,擬於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中,提供勾選或註記項目,註明此建案是否申請建照時間是位於2018年1月1日之後;同時也會加強輔導不動產經紀業者依規定說明、提供不動產說明書,確保買賣雙方權益。 現行的預售屋定型化契約不得記載事項已規定,附屬建物除陽台外,其餘項目不得計入買賣價格;王成機表示,新版修正發布後,可進一步落實不登記、不計價,若縣市政府查核發現建商或經紀業者未遵守公告修訂新規定,可要求限期改正,未改正將處以三至30萬元罰鍰,再不改正,則加重處五至50萬元罰鍰。 原發文處:http://lnk.pics/4XY4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