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5年以上老屋修繕及增設電梯 中市最高補助75%

發佈時間: 2018-06-13 09:20:5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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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由時報地產天下 2018年06月12日 台中市住宅處推動「台中市建築風貌及環境景觀改造補助」,提供符合申請資格的15年以上老舊建築物,外牆拉皮等修繕改善的經費補助,每案最高補助金額可達總工程經費75%;5樓以下老舊公寓增設電梯也可申請補助,受理期限至今年10月31日止。 住宅處表示,市府針對屋齡15年以上老舊建築物的立面修繕、外觀綠美化工程、節能減碳或綠能利用設施、建築物機能性修繕及共用設施景觀改造、增設電梯設備受理補助申請,其中立面修繕工程可以騎樓或建築物任一立面提出申請,包含建築物立面鐵窗、外掛式冷氣、管線、外推陽台及廣告招牌拆除及整理費用。如符合申請條件並通過審核,每案補助額度最高達總工程經費75%,以1千萬為上限,但建築物機能性修繕及共用設施景觀改造,補助不超過總經費20%。 住宅處指出,由於都市景觀重建涉及整合所有權人意願,對於無法在短期內適用都市更新的老舊建築物,透過這項補助政策,可用經濟快速的方式進行老屋改造,改善居住環境品質,提高建築物使用性。此外,由於老舊房屋普遍沒有電梯,為讓銀髮族或行動不便者出入更便利,持續補助5樓以下老舊公寓增設電梯設備。 建築物如符合申請資格,所有權代表人、公寓大廈管委會或依法設立的團體或專業機構,可填具申請書並檢附計劃書申請,經住宅處公寓大廈管理科初審後,送審查小組複審,擇優錄取提供補助。相關申請文件可至台中市住宅處網站下載或直接到該處索取。 出處網址:https://ppt.cc/fpR1ix